是律師,也是「企業家」
 
  你心目中的律師,是怎樣的一種行業?我身邊沒有執業的律師好友,對律師的印象,停留在電視影集以及電影中,那種忙碌、思緒敏捷、口才辨給、以法律素養為客戶爭取權益的「專業人士」。「專業人士」需要投注高度的精力與時間於該領域中,甚至可能因為過度專業而變得狹隘,導致沒有餘裕與能力作「專業」以外的事情。林敏生先生的傳記,以「法律企業家」這樣新穎的概念,囊跨他奮鬥一生的精神。除了讓人看到,一位律師如何打造事業,替家人還清巨額債務,在專利代理人的領域闖出一片天,創造驚人營收,還讓人讚嘆他如何以優異的外交能力,在台美斷交、中國崛起的詭譎氣氛中,讓台灣與其他國家平起平坐,在國際組織中佔有重要的一席,同時他還是台灣司法改革的重要推手、革新並團結台灣律師界的靈魂人物
 
經歷「文化斷層」,但接受良好教育的快樂童年
 
  林家共有七個小孩,他排行第四。上面三個哥哥姊姊母語是日文,下面三個弟弟妹妹母語則是台語。林敏生剛好卡在中間,小學五年級以前都是全日語(「他的國家就是日本國,他的領袖就是日本天皇」)。台灣光復後,以日文思考的他,學習中文的經驗並不順遂,甚至在大學時才因為學業需求而進一步精進中文,但另一方面,他對日文的精熟,以及對日文小說、日本運動的喜愛,成為了他日後開拓事業的優勢。
 
  林敏生先生父母是不擅理財的讀書人,社會地位不錯,賺得多,可是花得也多。無法償還債務時,加入了當時民間盛行的「標會」,結果惡性循環,滾出高額債務。林敏生先生幼時享受了良好的教育,也培養了各種娛樂及興趣;一直到出社會工作時,才驚覺家中其實財務狀況不佳。
 
建立TIPLO(台灣國際專利事務所):創業維艱到業務擴及歐美日
 
  林敏生先生取得專利代理人資格四年後,才在同學的推薦下,成立了TIPLO的前身:國際發明專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他轉變路線,專心經營專利代理人業務以後,正式改名台灣國際專利事務所。當時的挑戰在於,台灣是個連電視都還不普及的農業社會,專利業務勢必要往海外發展,但台灣在日本市場與歐美市場的多數業務已經集中在兩位律師以及會計師手上。還好,由於他的認真以及優秀表現,得以讓關鍵人物引介,讓他與當時掌管日本最大專利事務所的淺村成久「搭上線」,得到進入日本市場的敲門磚。至於歐美市場,他則是靠著自己的雙腳,想辦法出國參加國際會議(那竟是個連出國都嚴格管制的年代!),然後踏遍歐洲各國以及美國,四處拜訪、會面,直接與各國最重要的專利事務所建立良好的聯繫。
 
  林敏生先生提到,償還債務以及完成TIPLO的改組,是他人生最重要的兩件事情。他的為人樂觀寬容,顧長護幼。最會賺錢的他,「薪資是其他兄弟加總的四、五倍」,一肩扛起償還家中債務的工作,且在協助兄弟購入房子後,才買下第一間自己的房子。至於TIPLO的改組,則是因為經營理念不同、不堪虧損,因此大刀闊斧,與不適任的股東分道揚鑣。過程中,歷經不看好TIPLO的舊員工揚長而去、與朋友在事業上決裂的痛苦、以及擔心離職總務亂搞支票的各種波折,所幸很快TIPLO的事業就蒸蒸日上。到了1997年,營業額已高達兩千四百餘萬。
 
  林敏生先生的事務所,不管是對內還是對外,都經營地有聲有色。對員工,待遇大方、全力栽培,想進修的人,他不怕他們「跑走」,不用簽約,還繼續發薪水,讓他們進修時可以生活無虞。他對於工作表現要求嚴厲,但對人卻是溫暖寬容;低流動率就是人事經營得當的最好證明。對外,他除了優異的日文能力,對於日本文學與運動界的熱情,成為他在商場談生意時,與日本客戶拉近距離的強力武器。為了打入歐美市場,他也雇用家教,精進英文。但語言能力,其實只是外交場合的一個最低門檻而已。
 
「外交」:叫我Taiwan的才是朋友
 
  林敏生先生,除了飽讀詩書,思慮敏捷,同時還是個樂觀、容易相信人的人;寬容又直率的他,很容易交到朋友。同時,他也有因著不同場合,或是四兩撥千斤,或是化險為夷的智慧與氣魄。這些可以通稱為「外交手腕」的能力,讓他在參與國際活動時,提高了台灣的能見度。1970年前後,台灣的經濟實力開始起飛,但國際上漸形孤立。中共在國際上四處打壓台灣,包括各種民間的國際組織。因為林敏生先生的奔走,在APAA(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會場中,所有參與國乾脆都不掛國旗,省去爭執要不要掛台灣國旗的問題,而且把章程改成以「公認團體」(recognized group)區分參與成員,讓台灣直到現在,都以我們自己選擇的Taiwan立足於APAA的國際會議中(中共因此至今沒有入會)。能做到這樣,除了法律專業的「硬實力」,更重要的是,林敏生律師「搶先」一步,他在創始之際,擔任重要幹部,且與泛太平洋區域的各國律師們,建立堅定良好的關係。另外一個IPBA(亞太律師協會)中,林敏生先生也是有相似的重要角色:在草創之期即被延攬為副會長,然後為了防止中共一再的侵擾,IPBA的理事席次,是以「法域(jurisdiction)」來劃分的。面對中共的緊逼,林敏生先生說:只要尊重台灣獨立法域的自主權,中國用什麼入會都行!
 
領導力:團結一群專業人士,是最難的事!
 
  看到最後一章的時候,很訝異,林敏生先生的人生,竟然還能更精彩!第九章除了從側面刻畫當時國民黨統治底下,「人治」大於「法治」的腐敗氣息,還有描寫林敏生先生如何帶領台北甚至台灣的律師,以貢獻社會的本意出發,成為台灣司法改革的推手。首先,他被推舉為「文聯團」的代表,在1989年,率領「文聯團」,一舉推翻台北市律師公會四十年來由軍法人員隻手遮天的壟斷局面,讓軍法派掛零而退。台北律師公會積極地參與與推動各種改革,包括提倡貫徹憲法精神,反對軍人組閣;就律師法修正案發表聲明,提倡「律師自治」;大動作刊登廣告,就國是會議,提出「十項憲政改革要求」;成立「司法改革聯盟」、「台大法學基金會」等等。他們以各種頻繁的動作、公開積極的發聲,直陳台灣司法執業的沉痾,力求恢復司法的獨立,重建民眾對司法的信心,讓法官重拾榮譽感。除此之外,主張廢除「思想叛亂犯」的五二零大遊行、法官評鑑等等議題,都有林敏生的蹤影。當時的時代背景是政潮改變,改革之風瀰漫,李登輝剛宣布動員戡亂時期宣布終止,但在政局中尚未掌握大局。時任總統李登輝曾召見林敏生先生,也曾希望透過他去「溝通」憲法第一百條的修廢,足見林敏生先生的影響力。
 
  在台北律師公會改頭換面、積極推動司法改革後,全國律師聯合會(以下簡稱全聯會)更顯得成效不彰。「文聯團」再次出動,林敏生先生再次被推舉出來,參選理事長。他組團在台灣各地拜訪地方律師公會,提倡促進全聯會功能正常化,落實「對內溝通、對外做事」的應有功能。他以一票險勝,成為全聯會理事長!在他的帶領之下,全聯會的氣氛換然一新!在此之前,全聯會與地方公會脫節,全國律師沒有交流,亦沒有向心力。說到底,律師的社會地位,讓律師之間很難合作,因為誰也不服誰。林敏生先生最厲害的是,有辦法領導還有組織這樣一群性格、氣焰高傲,誰也不服誰的「專業人士」!
 
心得:不要怕有能力
 
  看完這本書最大的心得是:不要害怕有能力。不要怕賺錢:賺錢,讓家人生活無虞,然後,經營事業之外,還有餘力貢獻社會。不要怕權力:擔任幹部,站在領導的位置上,才是對一個組織最直接的付出。不要怕政治:搞懂選舉的制度,合縱連橫,才有機會在體制內改革。
 
  另外,這本書中,一直沒有正面討論到林敏生先生的「政治立場」,只有提到「當時林敏生尚無明顯的政治意識形態」(p132)。林敏生先生的「政治形態」是什麼?作者點到為止,有點耐人尋味。我猜想,在那個時代背景下,以日本為母語,但又認同、愛惜台灣這塊土地的人,都有一種不易神述明白的複雜心情吧!畢竟,有些認同以及情感,是無法以黑白分明的方式來區隔的。但可以確定的是,林敏生先生深知,他想要耕耘的地方,想要貢獻的社會,只有一個,就是台灣!
 
後記:

APAA以”Recognized group”來區分會員,台灣以Taiwan參與。

IPBA以”Jurisdiction and regions”來區分會員,台灣以Taiwan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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